关于预借增值税发票不再预交税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338

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服务质量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预借增值税发票不再预交税金,原来已交税金将直接退还。

       预借发票的借条模板(预借“财政票据”的借条、预借“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的借条)已修改,请师生点击财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下载借条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