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山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0浏览次数:10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4〕247号),现将我校旗山校区李苑校区9、1011号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学校

公寓名称

居住人数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住宿费

空调费

小计

福建师范大学

旗山校区李苑校区9、10、11号楼

2人间

1200

200

1400

3人间

1000

100

1100

6人间

900

70

970

 

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