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8年学校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学校部门预算的总体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发展目标,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提供财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一保吃饭,二要建设”的总体原则,依法组织学校预算内外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二)增强忧患意识,理清思路,抓住重点,科学理财,做到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三)要树立“一盘棋”和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印刷费等行政性经费开支,降低管理成本。
(四)强化预算约束,维护学校财务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或变更。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类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应认真编制2018年本单位财务预算,包括编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要认真落实二级财务预算制度,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
二、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各部门以2017年11月在编人员上报实有人数、机动车辆数及2018年需要开支的各项开支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以2017年预算安排数为基准,细化支出预算。所需的专项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申报,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务处。
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申报范围为:
1.教务处归口: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实习实践(含野外实习)经费、毕业论文(设计)经费,本科教学实验室运行维护经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含虚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费和维持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学科竞赛经费,全校公共课教学经费(含《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大学体育》课户外高温和服装补助费等项目;2.科学技术处归口:实验室运行费、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等项目;3.社会科学处归口: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等项目;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归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含学生);5.后勤管理处归口: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场所、食堂等公共设施及房屋修缮类项目;6.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归口: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网络、通信、存储和安全设备及相关软件等设备购置类项目,网络通信、公共软件、安全运维等服务购置类项目。
各归口单位进行汇总,按照“轻重缓急和统筹发展”的原则,审定后报送财务处汇总。
三、编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学院、部门请尽快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人:黄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22867501),将材料电子版发至jhgl@fjnu.edu.cn邮箱。
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7年12月5日 友情提示: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已在OA系统中向全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