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212
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闽中小企业办〔2023〕5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并及时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我校不存在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公告。
财务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