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6年学校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学校部门预算的总体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财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一保吃饭,二要建设”的总体原则,依法组织学校预算内外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二)增强忧患意识,理清思路,抓住重点,科学理财,做到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三)要树立“一盘棋”和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印刷费等行政性经费开支,降低管理成本。
(五)强化预算约束,维护学校财务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或变更。健全和完善各类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二级财务预算制度,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一)部门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各学院、部门以2015年11月在编人员上报实有人数,机动车辆数及2016年需要开支的各项开支预算(包括编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以2015年预算安排数为基准,开支必须报细化预算。
三、编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学院、部门填报2016年部门预算表,可上财务处学校网站下载相关表格,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纸质材料上缴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hgl@fjnu.edu.cn邮箱。
财务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