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方便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经与仓山区地税局协调,决定于
原定于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方便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经与仓山区地税局协调,决定于
原定于
特此通知
财务处